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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實施目的:
1、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,進而尊重生命、熱愛生命、富生命的內涵。
2、輔導學生認識自我,建立自我信念,進而發展潛能,實現自我。
3、增進人際關係技巧,提升對人的關懷。
4、協助學生建立正確人生觀,陶冶健全的人格。
二、實施日期:93年9月13日至94年6月30日。
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,以班級為單位。
四、實施人員:本校老師及熱心家長(彩虹媽媽)。
五、實施地點:各班教室。
六、實施方式:各班級利用導師時間或彈性課程時間、綜合活動時段,每兩週上課一次,如遇考試週、校外參觀、特殊活動,則可彈性調整,有意願者可在附件一中填入班級。
七、課程內容:配合各年段的發展,以說故事、小團體活動、問題討論、心得分享、戲劇演出等方式上課。
八、注意事項:
1、上課期間請級任老師在場。
2、全部課程結束後煩請交兩張4×6活動照片。
九、本計劃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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