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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炸炸炸,走跑步、走路,跑步跑步、跳,跛腳、乙咖、乙咖蹲..........」和著叮叮咚咚的響亮鼓聲,小朋友在做什麼?原來他們一邊念著口訣,一邊敲著鼓,正在學習新興的「十鼓鼓術」。 國光國民小學於九十三年寒假,與台中市「樂冠鈴打擊樂團」合作,開辦「十鼓運動體驗營」,營隊結束後家長紛紛希望學校繼續辦理鼓術運動。陳金玲校長樂觀其成,因此在家長會陳美玉會長、學務處沈明樂主任和退休的主任陳海源義工的籌劃下,成立國光國民小學鼓藝社,隸屬於學務處訓育組,聘請廖梅芳老師擔任社長,溫海倫老師、游雅捷老師擔任副社長。為使社務順利推動,隨即成立鼓藝社家長後援會,隸屬家長會。由張國雄先生擔任會長,王曉秀女士負責總務工作。 開學後鼓藝社招生,三天就爆滿,一共開設五班,每班二十五人,週一、二、五班於放學後上課,週六甲、乙班於星期六上午九點起先後上課,每次教學一小時。聘請台中市「樂冠鈴打擊樂團」的教師群,擔任指導老師。另外每班有二位家長擔任義務的上課助理。所收報名費全部納入家長會帳戶統收統支。 九十三年九月繼續招生,區分為進階班、基礎班、幼兒班,分別在星期一、二、四、五放學後上課。社長改由溫海倫老師擔任,副社長為廖梅芳老師、游雅捷老師。王曉秀女士當選後援會會長,黃瓊瑩女士、吳孟曉女士為副會長,下設陪訓、活動,財務、總務、行政等五個組,讓家長後援會組織更健全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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